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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2-23 11:36

河南大学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及《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WS/T642—2019)等法规和文件,在属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部门的技术指导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和职责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规定,成立校长领导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领导组。

 长:孙君健

副组长:方    王新春  

 员:王明钦  吴建伟  王友成      郑洪涛

谢清溪  边海潮          

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校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医院,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王新春(兼)

校疫情报告人:校医院预防保健科负责人

职责:负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二、落实预防措施

(一)定期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技能的健康教育。新生入校后1个月内健康教育培训应不少于1学时;开展针对学生的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及新媒体等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每学年不少于1学时;每学年开展针对教职员工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

(二)组织全校教职工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及《河南省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8版)》等法律法规

(三)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四)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辅导员要认真做好学生考勤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必要时,实行每天晨检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五)建立师生员工定期体检制度和健康档案。新生入学时和学生毕业前要分别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学生和教职工在校期间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将结核病筛查作为体检的必查项目。对体检发现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学校应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告知学生或教职工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

(六)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应加强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礼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公共设施的保洁和消毒工作,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学习及活动设施和场所。

(七)开展以“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八)做好食堂卫生工作,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做好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整治,消除传染病隐患。

(九)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十)校医院按要求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防护品储备。

(十一)财务处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


三、建立疫情报告制度

(一)各单位指定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联系人,保证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及时报告。

(二)在校学生、教职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以及自觉有疑似传染病症状时,应立即向本单位传染病防控联系人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报告。

(三)各单位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名或连续3天内有多名学生(5人以上)患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咳嗽、咳痰、咳血、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应立即报告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报告程序、内容、和时限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报告给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领导组。

(五)校医院在诊治过程中保存门诊随诊记录,开展传染病症状监测,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立即向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报告并做好相应的登记。

四、加强疫情防控措施

(一)我校教职工生一旦出现SARS、风疹、流腮、麻疹、甲型H1N1流感、结核病等疑似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严禁带病上学、上班,经指定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方能回校上课、上班。同时,诊断证明向校医院预防保健科报备。因结核病需长期隔离治疗,按有关规定须持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经校医院预防保健科认定签字备案后,方可办理休、复学手续。

(二)校内出现传染病病人,各单位应及时按要求报告,在传染病防控应急领导组的统一安排下,开展科学、高效、规范的防控工作;传染病患者应配戴相关防护用品,到校医院接受调查、治疗、转诊等。

(三)校内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领导组领导应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对病人进行现场或转移隔离观察,保护好现场,对相关场所进行医学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四)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五)如传染病为烈性,由学校按规定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校医院、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应对学校有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也可请属地疾病防控部门进行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学校应密切配合属地疾病防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六)学校发现传染病人,应迅速通过有关正规渠道向全校教职工生公布疫情及所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心。

五、严格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传染病在校内流行的部门和个人要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